接到成都市人社局发文通知,因成都市最低工资的变动,成都市失业金申领标准相应变动,具体内容如下,请知晓。
一、调整标准:
失业金调整对比 | ||
调整标准:失业保险金标准统一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90%执行。 | ||
区域 | 调整前(每人每月) | 调整后(每人每月) |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 | 1890 | 2097 |
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 | 1773 | 1980 |
二、执行时间:
从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备注:
1、按照通知要求,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会及时补足2025年以来发放的失业保险金差额部分;
2、通知文件内容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