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在的位置: 政策法规 >  政策法规 返回

  收到广安市公积金通知,广安公积金最低基数进行了以下调整

1、执行时间:2025年1月起;
2、此次政策调整的主要内容:
广安经开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调整至2200元/月
3、调整是否涉及补差:未强制要求补差,单位自由选择;
4、补差执行方式:公积金中心未强制补差,但员工后续如追究公积金中心还是会要求强制补缴。
5、已离职人员是否补差:否
6、调整月之后申报的新增带补缴数据执行方式:从2025年1月开始按新政策计算补缴金额
7、政策文件地址:https://mp.weixin.qq.com/s/BTQKg9xZBQRDpXVXOgwbgg


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555号创新时代广场2号楼17-18楼
联系电话:86-028-86245818
版权所有:中智四川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
© 蜀ICP备1701769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