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根据泸州、宜宾、内江、自贡四市人民政府文件
《泸市府规〔2025〕2号 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内府规〔2025〕1 号 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宜府规〔2025〕1号 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自府规〔2025〕4 号 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泸州市、宜宾市、内江市、自贡市政府决定对全市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川南四市调整后的标准通知如下。
一、调整后的全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2200 元(每日101元)。
二、调整后的全市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22 元。
详见附件
泸市府规〔2025〕2号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docx
宜府规〔2025〕1号 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pdf
自府规〔2025〕4 号 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