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公积金〔2024〕33号《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购房款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助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减轻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购房款支付压力,经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研究,现新增了如下公积金提取方式,请知悉,谢谢!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公积金缴存职工,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直付购房款。
本通知自2024年9月15日起实施,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公司-成公积金〔2024〕33号 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直付购房款的通知-正式.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