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在的位置: 政策法规 >  政策法规 返回

1、2022年宁波市公积金新基数上下限暂定为2280-36789,调整时间为2022.07;执行时间为2022.07。

2、符合此次调整的人员是:截止6月30日公积金在缴人员,详细见附件。

3、申报基数计算口径:企业和其他组织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2021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工资口径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具体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4、请按附件名单2022年7月7日之前回传邮件,不要漏申报,单位个人比例要求一致,个人和单位月缴额计算到元(元以下四舍五入

5、基数一旦申报无法变更,请告知客户谨慎填报,后续无法更改基数。

7、政府政策链接:http://zjw.ningbo.gov.cn/art/2022/6/24/art_1229540564_58919857.html


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555号创新时代广场2号楼17-18楼
联系电话:86-028-86245818
版权所有:中智四川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
© 蜀ICP备1701769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