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在的位置: 政策法规 >  政策法规 返回

根据湖北省鄂人社函(2021)111号文发布的“关于我省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的通知”内容   ,现将具体事宜进行公布,2021年年度(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武汉市社会保险月缴额基数上限维持不变,下限调整为3740,即上限为18699元,下限为3740元

关于湖北省2021年社保缴费基数的通知.PDF


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555号创新时代广场2号楼17-18楼
联系电话:86-028-86245818
版权所有:中智四川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
© 蜀ICP备1701769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