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已公布关于调整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珠房金字﹝2021﹞10号),具体通知内容可详见附件,请知悉,谢谢!
>执行日期区间: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月缴存额:
*缴存基数上限:26820,缴存基数下限:1720
*缴存比例:5%-12%
*月缴存额上限合计:6436,月缴存额下限合计:172
备注:
1.调整时间:2021年7月1日至9月30日;
2.每个公积金账户的缴存基数仅能调整一次
附件列表:
《关于调整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限额标准事项的通知》
关于调整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限额标准事项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