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附件:《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 关于公布2023年度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琼人社文〔2023〕72号)的规定,现将海南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通知如下,请知悉,谢谢!
一、2023年度海南省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4150元,下限为4830元。
二、根据海南省社保局的通知:2023年度海南省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24150元,下限为4830元。养老、工伤、失业从2023年1月执行;医疗从2023年10月执行。社保系统9月16日调整养老、工伤、失业缴费基数,10月1日调整医疗缴费基数。
三、现确定2023年9月需调整养老,工伤,失业缴费基数,按最新上下限执行,涉及上限人员将根据1月年度调基提供的基数调整,23年新入职的上限人员的申报基数后续单独确认。
四、2023年1月-2023年8月涉及上下限的人员是否补差,待后续确认后通知。
(正文副本)关于公布海南省2023年度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