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所在的位置: 政策法规 >  政策法规 返回

茂名市2021年度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通知文件已出(附件为正式通知文件)

 

关于本次调整:

缴存基数调整上限为(含茂南区、电白区、化州、高州、信宜):21648元,最高月缴存额单位加个人不超过5196元

缴存基数调整下限为(含茂南区、电白区、化州、高州、信宜):1410元

 

执行时间:2021年7月起

【茂住13号】关于调整2021年度茂名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pdf



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北段555号创新时代广场2号楼17-18楼
联系电话:86-028-86245818
版权所有:中智四川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
© 蜀ICP备1701769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