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已出,具体详见附件。
1、执行日期:2021年7月1日-2022年6月30日;
2、缴存下限:1550,缴存上限:24599;
3、我司大户可操作缴存比例(单位+个人):5%+5%~12%、8%+8%~12%、10%+10%~12%、12%+12%;
4、公积金单位缴存额和个人缴存额均需以元为单位,元以下四舍五入;
5、2021年1月1日后新参加工作和新调入职工不参加2021年度缴存基数调整。
江门关于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