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公证处
关于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公告
为满足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公证处业务发展需要,保障业务发展必要的人员配置,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公证员助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单位(单位介绍)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公证处是由中共成都高新区工委政法委员会举办的非营利性事业法人单位,以“依法办事、客观公正、预防纠纷、服务社会”为理念,向社会提供公证法律服务。
二、目的和意义
为满足高新公证处业务发展及储备人才的需要,通过合理、高效的招聘程序,引进具有专业知识技能,符合单位用人标准的优秀人才,有力促进高新公证处发展。
三、招聘原则
以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从政治素质、专业水平、业务能力、工作经验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确保为单位吸纳到合适的人才。
四、招聘要求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无违法乱纪行为。
2.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 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学历、工作经历、职称、职业资格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 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 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三)其他
1. 应聘人员职称、执业资格等证书取得时间及工作经历累积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18年6月3日。
2.全日制在校就读期间的实习经历不视作工作经历。
五、招聘计划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特委托中智四川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智四川”)负责本次招聘工作,根据公司岗位设置需求量身打造合适的招聘流程并实施。
(一)招聘时间
2018年5月28日,通过中智四川网络平台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限内(2018年5月28日9:00—2018年6月3日17:00),可通过中智四川网络平台报名(网址:https://www.wenjuan.com/s/3IRzMfn/ 点击链接
或扫描二维码直接报名)。
此次报名仅接受网络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咨询电话:028-86267702
2.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应对照岗位具体要求,注明学历、学位、专业、职称、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等情况,确保真实、详细、准确,否则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始终,若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六、招聘方式
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择优录取。
(一) 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5方可开考。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根据报名情况可放宽至1:2。
(二) 笔试
笔试科目:公证法律服务能力测试,共一科。笔试成绩以1:3的比例作为进入资格复审及面试的依据,不再计入总成绩。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通知书》。
(三) 资格复审
面试前先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的资格复审工作按上述要求进行。
(四)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见《面试通知书》。
七、考察及体检
依据招聘岗位及人数,根据面试结果等额确定进入诚信考察和体检人员。
诚信考察主要了解应聘人员的学历、资格证书及遵纪守法情况等,诚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诚信考察合格人员按照公司要求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八、公示
通过考察和体检的拟聘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
九、聘用管理
通过考察和体检的拟聘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十、其他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用;
(二)本次招聘工作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2018年5月28日
附件:招聘简章
招聘岗位:公证员助理
(一)工作内容
公证员助理协助公证员办理下列公证事务:
1.解答有关公证业务咨询,指导当事人填写公证申请表,接受当事人委托代书申办公证的有关材料;
2.接待公证当事人,审核当事人的资格及提交的证明材料、制作谈话笔录;
3.随同公证员外出调查,进行现场勘验;
4.整理公证文书材料,进行立卷归档;
5.其他公证事务辅助工作。
(二) 任职要求:
1.本科以上学历,法律专业;
2.身体健康,具有优秀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有两年以上公证行业工作经验;
4.具有良好的交往能力、沟通技巧和团队协作精神;
5.通过司法考试者或有业务资源者优先
工作地点:成都市高新公证处
工作时间:早九晚五双休,全国范围内出差
薪资福利:面议
备注:因公证员助理岗位特征,本职位可能需经常出差